2022年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涉密)
二、单位基本情况
(涉密)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市委政法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各项部署安排,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把厦门建设得更加平安”的工作目标,推进最具安全感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建设。
一是进一步筑牢维护安全稳定防线。坚持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继续抓好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根本任务,以更加安定有序的政治社会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二是进一步深化平安厦门建设。以争创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等重点项目为牵引,全方位提高平安厦门建设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超越。深耕细作办好海丝中央法务区,在着力发展法务产业、优化法律服务、集聚法治人才、建设智慧法务、深化改革创新上取得更大成效。找准政法工作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持续优化政法公共服务,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
四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着力打造更优法治生态,持续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提高执法司法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五是进一步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创新。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执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推进数字政法建设,推动厦门政法工作的发展动能更强。
六是进一步打造过硬政法队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党建工作提效、实战练兵提质、后勤保障提档、队伍活力提升,确保以高昂士气、过硬作风、最佳状态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2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为5,477.6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31.41万元,增长3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477.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77.6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为5,477.6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31.41万元,增长3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352.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69.26万元,公用支出382.91万元;
2.项目支出2,125.5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7.67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31.41万元,增长35%,主要是由于成立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厦门领导小组办公室。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864.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50.50万元。主要用于政法业务综治经费及综合业务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61.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9.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9.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5.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75.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升级更新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政府性基金。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今年无安排出国计划。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没有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11.7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各地政法委及省内政法委到厦门学习考察调研督导等方面的接待。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46.25%,主要原因是:成立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厦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市来调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 公车改革保留车辆全部上缴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1.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3.07万元,增长5.05%。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委机关无此项目。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本单位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