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我市公司法学理论研究水平,促进公司法学实务交流,3月8日,厦门市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鹭岛公司法苑”讲堂在厦隆重召开。
厦门市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包明,厦门市法学会二级调研员陈树苗,厦门市司法局原局长丁贤志,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何丽新,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廖益新,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宋方青,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慰星,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守德以及来自厦门法学法律界会员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成员及领导机构,并举行了授牌仪式。其中,朱炎生当选为会长,陈福阵当选为常务副会长,李芳、李宗泰、张文挺、林章伟、洪培花当选副会长。同时,大会还聘任了丁贤志、朱慈蕴、何丽新、宋方青、陈守德、陈福勇、陈慰星、顾功耘、廖益新、潘剑锋等10位专家担任学术顾问。
会员代表大会后,举行了“鹭岛公司法苑”讲堂,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雁律师,以公司法实务争议为核心,结合公司法修订动态、司法案例及九民纪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系统解析了公司担保效力、决议行为性质、公司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股权代持与对赌协议等热点问题。讲座通过“法理-规范-案例”三维视角,为参会者提供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操作价值的法律指引。
此次厦门市法学会公司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鹭岛公司法苑”讲堂(第一期)的成功举办,不仅标志着厦门市公司法学研究会成功完成换届,开启了研究会发展的新篇章,更为公司法学界与实务界人士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的新平台。新一届理事会将团结带领广大会员,继续深化公司法学研究,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为促进厦门市公司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同时,“鹭岛公司法苑”讲堂也将定期举办各类专题讲座与研讨会,为推动公司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