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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8-12 字号:【】 【】 【】 文章来源:市委政法委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114日至2025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52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政法委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市委政法委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第一时间召开委务会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二)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委主要领导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全力抓的工作机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问题根源,压实整改责任,常态长效坚持。

(三)制定整改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及时制定实施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建立巡察整改进展台账和调度机制,每周定期跟进分析、对账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有人负责、整改到位。密切对接联系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等单位,有针对性抓好整改任务落实,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认真抓好督促把关。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市政法工作提档升级、创新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统筹谋划政法系统政治建设不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并督促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对政法系统政治建设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带头并组织市直政法单位深入分析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明确改进提升举措,持续抓好落细落实。二是提高政治督察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结合年度计划开展联动督察巡查,督促各区委政法委及时对重点单位开展政治督察,推动市、区两级政治督察工作更及时、更深入。三是提高政治轮训覆盖面。加强整体谋划,督促政法各单位制定落实政治轮训计划,2025年以来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一系列培训班,有效提升政治轮训覆盖面。

2.关于“督促指导政法单位履行政治责任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将“三个规定”零报告情形纳入平安建设考评,督促市直政法各单位严格按照“双处罚”机制加大问责监督力度,健全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季度通报机制,完成2025年上半年通报工作,并对零报告单位予以平安建设考评扣分。大力推动各区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单位将落实“三个规定”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作为平时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宣传力度,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二是进一步规范政法单位党委(党组)议事范围。指导推动厦门海事法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议事范围和工作制度。三是切实压紧政法单位纪律作风建设责任。进一步健全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扎实推动各区委政法委将群众反映强烈、执法司法问题突出的单位列为重点督查巡查对象,推动基层政法单位公平公正开展执法司法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联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推动被督查巡查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3.关于“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督促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专题研究、压实责任。通过执法监督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形成具体整改措施,明确工作时限,逐项推进落实。二是督促开展刑事认罪认罚案件自查分析。督促市中级法院对认罪认罚上诉及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组织开展自查,督促市检察院对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工作开展调研,推动律师参与见证认罪认罚具结工作。三是推动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审理质效。督促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完善认罪认罚办案工作标准,督促市司法局加强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见证等工作,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充分听取被告人及律师意见,确保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和真实性。四是加强小额诉讼程序推广适用。督促审判机关进一步简化小额诉讼程序,强化宣传力度,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025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小额诉讼适用率明显上升。

4.关于“对厦门综改试点项目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督促落实。每周一督促、每月一汇总,及时跟踪掌握综合改革试点任务进展情况,通过制发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责任部门按要求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加强沟通汇报、转变思路、盯紧进度,目前第一批综改项目已全部完成。二是做好总结提炼。探索形成9项全国首创改革案例,其中构建国际法务运营全链条、构建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协同保护机制等2项创新做法获国家发改委向全国推广。收集汇总牵头的已落地综改试点项目情况,形成5篇经验材料报送市委改革办。

5.关于“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用好发展规划成果。再次对照《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25)》,深化成果吸收转化,谋划形成2025年度的“五个提升行动”和10个重点项目,在抓项目聚资源、创机制提效能、优服务拓市场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加力推动法务供给侧与市场需求侧紧密对接,强化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项目实体化运行,拓展“国别+专业”涉外法律服务深度和广度,相关业务量稳步提升,为企业“出海”提供有力法律支撑。进一步面向省内外广泛开展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域外法查明、贸易救济与合规等企业“出海”专题辅导和推介,扩大服务辐射范围。三是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大引才力度,推进实施法务人才专项激励政策,启动第二批高层次法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健全培养机制,联合厦门大学等高校深化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举办“东南亚跨境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及争议解决”等20余场涉外法律实务培训,打造海丝涉外培训品牌。建强专业队伍,会同市司法局成立我市首批20人涉外法律服务团,推动调解、仲裁机构新聘任30名商事调解员或仲裁员。深化人才交流,举办国际仲裁合作对话会,持续促进高层次法治人才交流合作。四是提升涉台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签订“涉台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优化“法官+台胞调解员”联动调解机制,今年以来台湾公证文书比对验核办理212件,厦门仲裁委涉台仲裁中心受理涉台案件148件,“和家园”涉台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涉台调解案件29件。开展法律服务进台企活动,建立台胞台企权益保护联络点,有力有效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

6.关于“督促政法单位推进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防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和督促落实。通过会议部署、调研指导、综治考评等方式,大力推进基层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专门学校建设等工作,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防控责任进行再细化再压实。二是着力防范和打击暴力犯罪。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民转刑”案件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高发类案“小专打”行动,2025年上半年全市命案数同比下降36%,两抢案件同比下降47.37%。三是强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推动公安部门整合银行、互联网企业、通信运营商等力量,联合医保、教育等部门开展精准反诈宣传,深入推进电诈破案攻坚会战,组织系列收网行动,再取得一批打击电诈新战果。2025年上半年案件数同比下降19.30%、破案率居全省前列。四是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推动检察部门、教育、公安等部门发挥社会支持体系作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深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专门学校建设管理水平。

7.关于“推动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步伐。202412月以来,3次专题研究推动全市深化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对照“五个规范化”要求,制定实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目前全市6个区、45个镇(街)综治中心已全部建成投用。20253月底,中央政法委在厦门召开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集美区综治中心、海沧区东孚街道综治中心作为现场观摩点,工作成效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二是着力推动职能部门应驻尽驻。深化落实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化“路线图”。目前,全市各区综治中心共有政法单位、人社等87家单位入驻办公。镇街综治中心均有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入驻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区、镇(街)综治中心组织架构。完善运行、督办、考核等制度机制,在场所、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有效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信息研判、综合指挥作用。

8.关于“推动信息化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调解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系统梳理16个涉矛盾纠纷化解业务平台,大力推动系统平台之间信息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推进厦门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运营系统平台研发,推动市、区自建系统数据汇聚。二是加大信息化设备维护力度。把及时排查梳理、有序更替视频监控设备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统筹推动,督促指导各单位加强视频监控建设运维管理,督促承建单位或运营商落实运维保障责任,推动建立健全设备运维保障长效机制。三是推动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区、镇(街)综治中心。截至目前,全市各区、镇(街)综治中心均已接入相关视频监控系统,为综治中心提高社会治安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9.关于“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区委政法委,推动补充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司法实践经验丰富、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干部。广泛吸收全市法检系统资深审判、检察专家,建强执法监督专家库。二是健全联动监督机制。会同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检察院,共同开展涉限制高消费民事执行案件检查。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同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互通监督信息,进一步强化衔接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监督机制。深入实施《关于健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及时将联合检查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四是严格问责问效。加大执法监督建议函运用力度,加强案件评查检查的追责问效。推动政法各部门健全问责问效制度机制,市中级法院将瑕疵、不合格等案件纳入绩效考核,市检察院把办案质效作为绩效考核评价要素,市司法局细化社区矫正的监督约束,市公安局细化明确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具体追责标准,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10.关于“助力科学立法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工作机制。与司法局、法院等市直政法部门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结合日常重点工作,常态研究推动将执法司法、平安建设等工作中的长效制度机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二是及时推动立法。经与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结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个人破产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目前《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草案)》已进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阶段。会同市司法局推动商事调解立法纳入立法计划。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开展委机关报请市委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梳理研究,做好立改废工作,共审核梳理文件35件并分类处置。四是充分发挥法学智库服务大局作用。健全完善法学咨询专家参与地方立法、咨询论证、评估调研、法律规章起草修改等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组织我市法学咨询专家针对《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等进行深入研讨并提出15条专业修改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五是积极搭建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发挥法学法律人才资源优势,吸纳178名高校法学专家、实务骨干,组建市、区两级7个法学咨询专家库,设立51个法学会基层服务站,实现市、区、镇(街)三级基层服务网络全覆盖。

11.关于“为民服务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法商交流座谈机制。2025年已牵头市直政法各单位组织召开2次法商交流座谈会,通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情况,听取企业代表对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提升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二是督促提升立案便利度。督促市中级法院落实立案“一网通办”机制,推广起诉文书样式,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线上及跨域诉讼服务。推动市公安局健全完善不予立案刑事复议复核制度机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约束。三是深入推进执行难问题综合治理。牵头制定执行联动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方案,推进实施10项执行联动工作举措,2025年上半年法院与公安等部门协同联动执行30余次,全市法院做出拒执犯罪有罪判决12件。四是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加强信访案件督导检查,针对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抽查评查。加强市直政法各单位涉法涉诉信访数据的研判指导和问题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12.关于“全市‘一盘棋’统筹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政法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力度。牵头全市政法各单位开展专题研究,对市委政法委协管政法系统干部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重点加强对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管措施。二是优化干部协管工作规程。进一步优化市委政法委协管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将干部选任工作作为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的重要内容,督促市直政法各单位严格落实协管工作要求。三是进一步压实基层政法委协管责任。组织各区委政法委认真研究协管各区政法系统干部的工作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推动各区委政法委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协管工作质效。

13.关于“年龄结构不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着力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认真落实推进干部交流的工作要求,加大力度推动政法系统干部交流轮岗,督促指导市直政法各单位和各区委政法委加强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培养,进一步做好不同层级的年轻领导干部储备工作,全市政法系统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大力推进年轻干部成长。深化推进政法系统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再梳理再发现一批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定期举办全市政法系统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督促全市政法系统持续加大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力度。

14.关于“严管厚爱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从严治警力度。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强化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推动市直政法各单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发挥以案释纪作用,强化政法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健全权益保障机制。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抚恤工作,督促市直政法各单位开展专题研究、健全完善干警履职保障制度。

15.关于“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再学习再研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对照要求制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委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召开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分析工作情况,深入剖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四是严格干部教育管理。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专题辅导、现场教学、查改问题、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矩。

16.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着力增强思想自觉。主要领导带头,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班子成员分别开展岗位廉政风险自查,督促分管处室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源头防范风险。三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领导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并强化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的落实。四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完善并落实委领导班子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结合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各党支部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交流研讨,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

17.关于“政治监督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刻体悟,提升政治监督站位。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全面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理论和实践要求,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二是聚焦重点,提升政治监督质效。运用“知、督、促”工作机制和“四分”工作方法,聚焦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同发力。三是强化监督,彰显政治责任担当。融合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紧盯巡察发现问题,融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全程跟进监督,纪检组派员参与整改动员部署,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定期监督整改进展情况,审核把关整改质量,严格落实整改纪律要求,以有力监督保障有效整改。

18.关于“日常监督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三个重点问题日常监督。盯紧巡察发现的政法队伍建设有弱项问题,严格政法队伍监督管理。盯紧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加强对市委政法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三重一大”决策情况进行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监督。盯紧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有差距等方面问题,推动完善效能建设领导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增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着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三重一大”决策、把好选人用人关上聚焦使力,并督促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资金经费审批管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规党纪学习教育。纪检组到市委政法委开展党员干部正风肃纪反腐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强化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19.关于执纪问责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坚持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着力在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有新面貌新提升,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二是积极响应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行动,在完善派驻组内部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制度,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三是紧密结合市委政法委的工作实际,认真督促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部署要求的落实。加强对市委政法委机关纪委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纪检组开展案件谈话、问题线索处置实战演练,补强短板,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和水平。

20.关于“效能建设效果欠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教育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到委机关讲授党性修养与党的作风建设专题课程,组织各党支部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认真学习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文件,进一步准确把握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对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细化机关效能建设指标任务分解方案,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对各处室绩效管理的协调督促,及时通报绩效评估情况、督促整改提升,2024年度委机关绩效评估结果为优秀。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健全委机关效能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和格式,及时做好综合报送工作。

2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委领导班子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班子成员逐一发言交流学习心得,委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学习研讨,增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推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牵头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组建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矛盾风险摸排化解,就矛盾纠纷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题调研督导,有效排查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三是拓宽研究解决基层单位反映问题渠道。运用执法监督联席会、重点工作调度会、会商会等方式,向各单位征集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进一步畅通基层政法单位反馈问题的协调解决渠道。四是推动全市政法单位加强基层单位反映问题的解决力度。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全市政法单位采取联席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线上处理解答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单位问题的征集和解决。

22.关于“采购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采购制度学习落实。全面梳理与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组织机关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加强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开展采购法规培训和实务操作培训,强化合规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中标方展会执行管理。对国际警安法务科技展项目采购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推动招标主体进一步细化明确新一届展会中标方的权利与义务,完善履约情况约束条款,强化中标方的合规责任与规范办展意识。三是理顺展会项目采购机制。进一步协调明确国际警安法务科技展统一纳入每年投洽会总体预算,由市会议展览促进中心负责采购招标工作。四是完善制度规范。修订完善委机关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的流程、形式及监督,严格落实“先有预算后采购”原则,对采购事项从严把关五是规范专项服务项目采购设置内容。聘请招标代理机构指导信息化项目采购文件编制工作,严格对照规定审查采购文件内容,更加严谨制定评分标准,确保合法、合理、公正。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管理,加强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23.关于“资金使用随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组织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的相关文件,提高财经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确保经费支出高效合规。二是完善奖补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加强政策制定的细致性和严谨性。根据《关于支持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对实施细则的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完善。三是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对责任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边界,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文件分类要求列支经费,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四是规范媒体宣传经费支出管理。明确媒体宣传经费申报审核机制,及时补报2024年媒体宣传经费支出情况及2025年支出计划。

24.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干部人事议事规则。调整优化市委政法委协管政法系统干部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委机关干部人事事项议事规则。二是规范干部人事议题表决程序。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干部人事议题表决规则。组织经办人员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有关制度,举一反三梳理各项具体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25.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制度落实。委领导班子进一步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效,委务会议研究重要议题要求各班子成员均充分发言。二是推进工作规范化。健全完善委务会会议记录规则,从全面完整、内容真实、专人负责、保密要求、归档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委务会会议后及时开展会议记录检查的工作机制,全面回顾梳理近五年委务会会议的记录本、会议纪要,对记录的规范性准确性开展监督检查。

26.关于“统筹谋划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统筹谋划。专题开展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总结分析,详细查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针对性推进整改提升。二是细化干部选任各环节工作。合理规划干部梯队建设,有序推进各批次干部选拔任用,扎实细致开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考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和群众认可度。三是落实好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分层次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机关干部的日常表现,有效提升选人用人的精准度和科学性

27.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力度从基层挑选具有法律专业背景、镇(街)基层工作经历、符合政法工作要求的干部,充实机关干部队伍。二是强化交流挂职锻炼。大力推进全市政法系统“百人百岗”交流挂职计划,有针对性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历练,充实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和一线维稳经验。三是督促干部加强学习提升。推动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鼓励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和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队伍法律专业素养。

28.关于“干部选任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选任规范化建设。组织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优化委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流程。组织人事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经办人开展自我批评并接受支部党员批评。二是规范干部选任纪实档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纪实记录制度,健全审核把关和校对机制,对巡察指出的纪实表错漏项目及时进行补正

29.关于“支部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组织机关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开展专项培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规定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规范的学习落实,对机关各党支部请示事项严格贯彻“一事一批复”要求。三是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指导。严格对照基层组织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规定,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健全组织设置,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全部成立支委会,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工作。

30.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围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开展再学习再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夯实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思想基础。二是强化督促落实。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用好“厦门党建e家”平台,常态化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各党支部均严格按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三是规范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规范落实到位。

31.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因私出境监管机制。对违规因私出境干部进行提醒谈话,由其所在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通报违规出境问题,并对违规人员开展批评教育。汇总梳理干部因私出境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境证件集中保管及使用审批制度,健全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台账,定期排查干部证件办理及持有情况,压紧压实监管工作责任。二是严格年度考核工作程序。约谈年度考核工作相关责任人员,定期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业务培训,举一反三梳理年度考核工作要点和注意事项,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制度规范。三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执行管理等制度文件,参加财务报告培训,切实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文件分类要求列支经费,加强会计资料管理,严格按规范开展账务处理。四是及时上缴结余资金。市法学会对公账户余额全额上缴国库,举一反三、加强自查,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处理工作。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推动信息化建设有短板”的问题,目前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市委政法委将高度重视,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持续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系统平台建设,聚焦硬件建设、数据汇聚、机制完善等重点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相关系统数据联通,尽快实现平台应用落地、功能发挥。

下一步,市委政法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巡察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深化前期整改成果,坚决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5398032;通信地址:厦门市新华路45号,邮政编码:361004;电子邮箱xmzfwjgdw@xm.gov.cn

 

 

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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